为什么住院的时候,医院不给病人病历?
患者在住院的时候,医生通常不会把患者的病历交给患者或者患者家属,其实这很正常。
病历,特别是大病历,详细记载了患者各种信息,其中包含了患者的一些小秘密,这些秘密有可能连患者至亲都不知晓,若是贸然把病历交给家属,很有可能引起矛盾。作为医生他有理由保护患者的隐私。
学习书写病历,是医学生实习最重要的一课,实习嘛,很多东西都不太懂,漏写、错写都是很正常的,还需要带教老师的修改,可以这么说修改之前的病历并没有真实的反应患者的情况,给患者看也没什么用,再说了语句不通,错字连篇的东西交给别人真的不太好意思。
对于某些特殊疾病的患者,因为害怕患者承受不住这样的消息,患者家属会特地向医生交代隐瞒病情,当这些患者要求查看病历时,医生当然会拒绝,可拒绝如果仅仅针对他一人,他肯定会有所差距。
病历其实并不是给患者看的,病历记录的是患者每天病情的变化,医生做各项操作的原因、输血的详细时间、各项检验结果的异常与上级医生的指示等等。
它可以在发生纠纷时用来当做证据,也有备忘录的作用,在转院的时其他医院的医生也可以根据病历来得到他想要得到的信息。
而对于患者家属来说,每天查房时向医生了解到的病情其实和病历相差不会太多,医生不会向家属隐瞒病史,更不可能隐瞒治疗的方案。
若是患者或家属真的想要查看病历,其实是可以在出院后一段时间内去医院病案管理科复印的。
医生可能随时都要用到病历,要是每个患者家属都拿着病历研究,那将会影响到医生的工作,希望各位患者及患者家属理解
病历一般由住院医师或实习医生书写,在住院期间还没“完本”,出院前必须经过上级医生审阅修改,然后经过主任或副主任医师审阅修改,最后经过质控医师审阅,签字确认,才能上交病案室。其中每一种病历,都有法定的时限,比如,入院记录必须在患者入院24小时内完成,抢救记录必须在抢救完成后6小时内完成……不是某些人想象中的,必须一边治疗一边瞬间写完病历(稍有脑子的人想一想就知道不可能)。病历是用医学专业术语书写的,因为疾病的不确定性,其中还记录了很多专业的讨论和分析。它的作用,一是科研价值,二是从中可以体现医疗质量和医生专业水平,三是作为呈堂证供或报销依据。患者及其家属,可以向医院医务科等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医务科领导批准可以向病案室借阅或复印。直接向医生护士索要病历,是违反医疗法规的,会扰乱正常医疗秩序,还可能引发患者隐私暴露,比如,妇产科的某患者不孕症,经医生私下询问确认她是多次堕胎刮宫导致的不孕,但是丈夫并不知情,如果医生护士保管病历不妥当而导致该患者隐私暴露,被其丈夫或其他家属获知,那么后果会很严重,医生护士因病历保管不善会负全部法律责任。所以,医学是一门非常专业,非常复杂多变的实践科学,而且主要涉及人类生命和健康,医生护士无论现实负担还是心理负担都是非常重的,而且每一个问题要想向非医疗行业人士解释清楚,都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在这个三分钟看一个病人的严峻医疗形势下,医生护士都很难做到既要保障工作效率又要保障质量完美。这也是医疗纠纷在当代中国天然多发的主要原因。很多人习惯性的把所有医疗问题黑锅全部扣医生身上,这样做很简单,简单到根本不用脑子,但是不可能解决问题,只会使医患更加相互伤害相互仇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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