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制干部和工人身份聘用在管理岗位的人员有什么区别和联系?
感谢您的信任,让我的回答这个问题。下面,我谈谈我的个人想法。
第一,必须明确的是,聘用制干部和工人身份聘用在管理岗位人员,本质上是没有区别的。所谓的聘用制干部,就是通过合同的方式来确定一种契约关系,并安排其在干部岗位上从事相应工作的干部。而工人身份的聘用在管理岗的,也是同样的结论和道理。
第二,由于诸多的原因,聘用制干部和工人身份聘用在管理岗位的人员,都留有许多的历史遗留问题,而且,在基层单位,各地各单位的后续安排做法,都是不一样的。我个人感觉,有的都已经没有了合同和契约的概念,就拿这样的同志当干部来持续对待了。这个确实占了多数。
第三,因为有了连续的安排,或者说是形成了一种共同的干部的认同,是共同的认同吧,合同之事、契约之事,大家就都忘记了,都按照干部来对待了,这样,工作时间比较长的人就相对稳定了。而后来的完全按合同办的人,不管你身份如何,都会与前者在对待上有所区别。说直接点吧,就都是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了。这样,也造成了许多问题。
第四,两者的联系,我认为,就是因为历史原因,或者是各地各单位对干部政策、身份政策的原因,造成了差异感,而这种差异,换个地区甚至换个单位都可能是不一样的。到底是严格执行了干部政策、还是不拘一格使用了人才?这里面的界限,也确实难以分得清楚。
以上,就是我的理解和认识。可能说得太抽象了,但是,没有办法,我也只能够按我的经历和对政策的理解做以上解释和说明。
再一次感谢您的信任。真诚地祝你一切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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