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并且已经签收,接下来要怎么做?是继续上班到最后一天吗?
收到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后,接下来该怎么做?
首先,要区分公司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要合法解除还是违法解除?
一、如果是因为员工存在违法或违规行为,具体的情形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如果因为上述情形导致,导致公司下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那公司属于合法解除。
二、如果公司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无故解除劳动合同,则属于违法解除。
其次,在分清合法解除合违法解除后,你可以采取不同的措施。
一、合法解除
在公司合法解除的情形下,是没有补偿金或赔偿金的,建议你到公司办理相应离职手续。
二、违法解除
在公司违法解除的情形下,也就是公司违法辞退的情形下,你可以获得赔偿金、未休年假补贴等赔偿。在公司为你缴纳社保的前提下,你还可以向人社局申领失业金。当然,如果与公司协商不了,你可以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要求上述赔偿。赔偿金的标准为:按你的工作年限计算,一年两个月工资,两年四个月,以此类推,没有年限限制。如果你的月工资高于单位所在地月工资的3倍,赔偿最高年限为12年,按你月工资的3倍赔偿。
最后,希望你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希望上述回答可以帮助到你。
谢邀!
首先直观的回答下问题: 收到通知签收后,到公司人事办理正常离职手续(包括但不限于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工作移交单、开具离职证明等),在协议最后工作日前进行工作交接,工作到协议书的最后工作日即可。
然后来说一下问题中没有说到,并且可能存在的一些问题。
一、关键词“收到”
“收到”即是公司提出的解除合同申请或通知,为什么说到公司申请呢?这里就涉及到解除合同的原因,如果公司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40、41条合法辞退,那么可以说是公司通知。如果公司辞退没有建立在合法的基础上,这个时候属于公司违反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可以理解为公司在向员工提出解除的申请,此时员工是占据主动权的,即可以要求赔偿金、补偿金等。
二、关键词“通知”
这里涉及到的一个问题是公司的通知与最后工作日是否有相隔30天。如果没有,那么公司需要支付一个月工资,即“代通知金”(非法律用语)。
三、关键词“签收”
这里要说明的一点,从字面上理解收到的通知应该是公司单方发给你的一份通知文件,签收仅代表知道了所通知的内容,但是不表示已经解除了劳动关系。所以前面说到还要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
四、关于违法辞退员工的补偿金与赔偿金
1.经济补偿金按当前公司工龄:
①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在当前公司工作5年,则需补偿5个月的工资)
②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
③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的工资。
2.赔偿金
标签: 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