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女老师的“扒门事件”会激起全社会的唾骂?原因何在?
对于女老师的行为,部分评论将该事件的发生归结于女老师品行。女老师的品行如何,是否在日常中也如此事中表现的一样,不得而知,至少目前并没有更多的细节可以证明这一点。个人更愿意相信这只是一个孤立的事件,是情急之下的一时糊涂。刑法理论中有一种犯罪叫激情犯罪,是指人在外部因素刺激下暂时的非理性的犯罪行为。各国刑法都对激情犯罪持一种比较宽容的态度,我国的刑法虽然没有具体规定“激情犯罪”,但在司法实务中变相的承认这种犯罪,如早些年的药家鑫事件中,药家鑫辩护律师以“激情犯罪”进行辩护,以期获得法院的轻判。任何人都有暂时失去理性干出事后自己都觉得匪夷所思的事情的时候。对于女老师的行为当然要谴责,但是就此深扒女老师的各种“黑历史”似乎并不妥当。假设(仅是假设)该女老师因为舆论或公众锲而不舍的唾骂谴责做出某种不理智的行为,媒体和公众是否对此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此类现象并非没有先例。
至于女老师的“扒门事件”激起全社会的唾骂,表面看是对女老师的谴责,其实质是公众对社会中各种“漠视规则”或“潜规则”现象的不满,特别是在事件中当事人拥有某种身份或地位的时候,事件后续的任何发展都有可能引起公众的各种联想。法治精神要求“公平正义”,任何人都应该在规则下,受规则约束,违反规则应受到规则同样的惩罚。这才是公众所期待的,亦可能是女老师“扒门事件”激起全社会唾骂的真正的原因所在。
每一次舆论热点都隐含着人们的价值判断和道德情感,这些舆论热点也使人们得以根据大多数人的反应和判断窥探出人之为人的道德底线或正常三观。扒门事件的女老师至少有以下几点为社会普遍价值所不能忍受:
1.自私自利,缺乏规则意识。在该事件中,相对确定的规则是,为维护广大乘客的安全和正常的发车秩序,所有乘车人都应当按照工作人员的要求和指示,规范乘车。该女在其老公迟到的情况下(此处因该女未被检票员阻拦顺利进入列车默认其尚具有乘车资格,但其老公被检票人员拦下,说明在既定的时间规则下,其老公已失去当次车的乘车资格),为使其老公能够在规则之外乘车而选择撒泼耍赖,置全车其他乘客利益于不顾,甚至可能影响列车运行,危及铁路运输安全。看似事小,影响甚大,因为其一个人的自私自利行为,将其他不特定人群置于危险境地,理当谴责。
2.顽固不化,缺乏反思精神。在该事件中,该女在已经影响他人利益的情况下,面对列车员的劝解和众多其他乘客的指责,不但不听从意见,不反思自己的行为可能带来的恶劣影响和安全隐患,反而理直气壮,强扒车门把手,与列车员纠缠不休,并以其无赖手段成功胜出。为什么自己犯错(乘车迟到)却不想付出相应的对价?为什么自己会被他人一致指责?为什么一己之力能掀起舆论狂潮?为什么会受到被停职和罚款的处罚?自己有没有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扪心自问一番,好好反思反思自己的行为是否正当?
3.德不配位,缺乏职业素养。在该事件中,该女带着自己孩子,在公共场所以自私自利的行为造成了非常恶劣的影响,于人于己都没有什么好处。事后得知其教师身份,且曾多年获得相关荣誉,不免让人唏嘘。教师,这个被称为“人类灵魂工程师”的职业,被赋予了更多的职责和更高的要求,可该女的行为并未体现出其教书育人的职业素养。
通向文明的道路如此漫长,理想的社会秩序离不开身处社会之中每一分子的共同努力,愿每个人都能以人为镜,察己不足,正己正人,无愧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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