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在课堂教学中怎样对学生进行科学评价?
第一,将对学生的爱与严格要求相结合。师爱是有原则的爱,是出于对事业强烈的责任感,它与严格要求相结合,就不会因为爱而迁就、放纵或溺爱学生。
第二,将爱与尊重、信任相结合。教师只有尊重和信任学生,才能严格要求学生,有效地教育学生。因此,教师爱学生的同时,必须尊重学生的人格,保护学生的自尊心和自信心;还要相信学生都有上进心和发展潜能,给学生以积极的期望。
第三,要全面关怀学生。教师对学生的爱,不仅体现在对学生学习上的关心,还要关心学生的生活,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
第四,要关爱全体学生。师爱具有普遍性。学生的情况千差万别,教师要无条件地关爱每一个学生,做到一视同仁,平等对待。教师可以因教育需要特别关注一些学生,但不能偏爱某些或某个学生。
第五,对学生要保持积极、稳定的情绪。教师要善于驾驭自己的情绪,在教育过程中,始终以饱满的热情、积极的情绪来面对学生,以自己的积极情绪营造良好的心理气氛,而不能将个人的消极情绪带到教育中来。
团结协作
教师从事的是培养人的事业,人的培养靠单枪匹马是不行的,因为人的成长要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人才的全面成长是多方教育者集体劳动的结晶。这就要求教师必须与各方面协同合作,以便形成教育合力,共同完成培养人的工作。为此,要求教师做到:
第一,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在校内,教师要与班主任、任课教师、学校领导、其他教职员工协调一致,相互配合;在校外,要与家长、社会有关方面和人士建立联系,与他们统一认识,取得他们的支持与帮助,以便目标一致地开展工作。
第二,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在与各方联系交往的过程中,教师要从大局出发,严格要求自己,尊重他人人格,讲涵养、讲风格。
第三,弘扬正气,摒弃陋习。教师之间要形成互帮互学、进取向上、互通信息、共同进步的风气,要克服文人相轻、业务封锁的陋习。
为人师表
这是教师劳动的“主体性、示范性”特点以及学生具有的“向师性、模仿性、可塑性”特点所决定的。教师的言行举止、品德才能、治学态度等方面都会对学生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成为学生学习的楷模。为此教师必须做到:
第一,身教重于言教。要做到身教,最基本的要求是,凡是要求学生去做的,教师一定要身体力行,做到言行一致,发挥表率作用。
第二,高度自觉,自我监控。教师必须以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才能使自己在学生面前成为活生生的教材,成为学生做人的榜样。
重视课堂教学中评价的运用,发挥评价的多种功能,是新课程改革背景下课堂教学的一个新的突出特征。
关于课堂教学对学生的评价,近几年来也一直是教师关注和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
然而,现在,中小学在课堂教学中对学生评价的现状还是让人高兴不起来。在倡导评价运用的过程中,也出现了不少误区和问题。一些教师不会运用评价,一些教师不能科学使用评价手段,一些教师在课堂教学中评价过多过滥,还有一些教师不知道如何科学使用评价方法,使评价失去了应有的价值和作用。
根据课堂教学的成功实践经验,教师在教学中选择科学的、恰到好处的评价,是需要对评价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并选择适合教学情景和学生实际的评价质类和形式,方能取得好的效果。
那么,教师在课堂教学中怎样对学生进行科学评价呢?
1.提倡使用“赏识性”评价。运用这种评价,要求教师在尊重每一位学生的前提下,尽可能学会赞赏班内每一位学生。赞赏学生什么呢?包括学生的个性、兴趣、爱好、特长,学生在学习中哪怕是微小的进步、成绩,学生对学习内容、知识、问题的质疑、探究、见解或奇思妙想、初步成果等。“赏识性”评价不是不要不讲原则,不管学生的具体情况或错误,而是要针对学生在学习中的真实的表现,讲求分寸,发挥“赞美”的作用,不能过多过滥,一味迁就。
2. 提倡使用激励性评价。在课堂教学中,教师不仅要扮演指导者、引导者、组织者的角色,更应是一个激励者、鼓舞者、点燃者。对学生在课堂教学中的态度、表现、发挥、成绩等,给予及时的、关注、鼓励、激励,激发学生的情趣、活力,调动其积极性、主动性,唤醒学生内在的、对学习的热情、动能。当然,激励也要注意克服千人一面、千篇一律的做法,不可太笼统,模糊不清,要体现每一位学生的具体实际和表现。
3. 要注意使用生动、亲切、真实的语言。要避免一些“你真棒”“你真行”太太了不起“”“独一无二”等客套、老旧的语言,可以结合使用诸如表情、肢体、神态、动作和富有感染力的语言,效果可能会更好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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