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的本质和演化规律是什么?
知识的本质是基于哲学的基本原理,也就是神的真理的基本原理。即是西方唯心主义的基本原则或原理。即是人性原罪的自我意识。而且是近代黑格尔客观唯心主义的整个辩证法的生动的认识过程。而且这种认识过程是达到了唯心主义整个体系科学认识神的真理的绝对观念或道德观念的顶峰。而且在他继续现代的哲学家,似乎他们的前提超出了黑格尔,但他们的得出的观念始终超不出他的辩证法的圆圈。正如马克思曾经所说的那样,甚至在马克思主义本身。因为他的观念认识最初的过程已经从基于自在自为的自然的有机和无机界的基础上发展和推进另一个观念的过程。因而成为外在自然遵循一定神的目的的自然神论而推进观念认识的进展。因而世界绝对观念的发展同样基于人性原罪认识的不断运动的直观性,于是逐渐摈弃世俗普遍性的观念的消除,而是长期的认识过程渐渐地为绝对观念的成长和鼓舞神性的人性,人性的神性的强有力的道德力量所支配。由此可见,灵魂的实体或者说是人性原罪的实体依然不是纯粹的空无。于是神的现象虽然人们直到现在没有见到他形象。至于圣经中所描述的神依然是真实的,因为我们所存在的灵魂依然不被人所看见的,但无疑却真实的实体。于是人性原罪无疑是生动的纯粹的实体,即是人们灵魂的实质的自我意识。
为了说明知识的本质,我们先从知识的起源说起。人类最早的知识应该是语言知识和数学知识,有了这两样东西,人类才能说出那是什么?那是多少?前者能回答的是“质”,后者能回答的是“量”。从此人类便插上了知识的翅膀,无所不知,无所不能。最终形成两大类,一是人文社会科学知识,二是自然科学知识。
一,知识从何而来呢?如果我们认为“人类对客观世界的认识通过语言描述、概念、定理、思想、观念技能等形式确定下来的东西就是知识”。那么,知识至少有两个来源,一是客观世界,二是人的思维功能。世界万事万物在没有被人类思维之前是混沌,是静寂,不是知识。相反,人即使有思维功能,离开客观世界,知识就无从得知。二者哪一个更重要呢?当然是人的思维功能。春天,你看到山上开满了红杜鹃,你会拍照、作诗、作曲、作画。如果,你没有去,看不到这些美丽的杜鹃,你就不会有这些艺术作品。这就是王阳明的著名论断:“当我不见花时,花与我同寂。当我见花时,花便向我绽放”。
二,人的认识功能是怎样的呢?可以说,人的认识功能是最难破解的难题。世界上有两样东西是不可知的,一个是宇宙的边缘,另一个是人认识结构。到目前为止对人类意识功能的解读只有康德的理论无人比肩。康德的《纯粹理性批判》是破解人类认识构造的一本奇书,这本书使我们能够看到本来看不见的东西。心理学试图用经验来解决这个问题,其结果都是胡猜乱想,错上加错。美国注重脑科学,试图通过破解人的大脑神经网络打开人的思维“黑匣子”,只能在脑神经医学上有所收获,但对于人类的认识结构和功能不过是缘木求鱼。真正能够达到对认识的认识,只能依靠哲学上的认识论。
三,说实话,我们人类不仅对知识的来源一知半解,而且对知识的运用价值也有颇多的误解。人们常说:“知识就是力量”(这句话好像引自于培根,但本人读了几本培根的书,也未见到到这句话的出处)。其实,知识必须具有三个必备条件,一是可证明行,二是普遍性,三是可操作性。知识本事并非力量,知识只不过是过河的皮筏,只不过是建造高楼大厦的砖头瓦块。知识的真正价值是在系统建构中得到合适的运用。在某一个领域里把这些砖头瓦块用好,建立了理想的大厦,知识才是力量,否则,这些砖头瓦块就是一堆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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