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项目经理与技术负责人是否可以为同一个人?有什么依据吗?
项目部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是否可以是同一个人,是否有相关规定?对于一定规模的项目,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不能是同一个人,也有相关规定,详见住建部《建设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执业导则 RISN-TG017-2014》和项目经理执业导则。
当然有人会说我们的项目都是一人搞定,一个人既是项目经理也是技术负责人又是施工员,安全员,貌似三头六臂,一专多能,身兼数职。这样的项目也有,不在讨论范围。
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管理职责和扮演的角色,承担的责任完全不同。项目经理主要职责是“三控制,三管理,一协调”,重在对项目的总体管控和资源合理配置,是项目责任的主体。而技术负责人的主要职责是协助项目经理对项目技术方面管理,按照相关国家技术标准和技术规程,对项目的质量安全方面进行管控,对四新技术推广使用进行指导,从技术角度对现场进行质量安全分析和把控,施工前参与施工图深化,参与施工图纸会审,对图纸完整性负责 ,负责对本施工技术交底等,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编制,施工过程中图纸变更和方案制定等一系列有关技术方面的管理。
其实项目经理也承担技术管理责任,但他的职责重在总体把控,而技术负责人是项目经理助手,协助项目经理做好项目技术管理工作。
项目经理百分之九十的时间都是在沟通协调,对项目资源的调动,对于大型或涉及专业较多的项目,一个既要负责技术方面,又要负责现场管理的项目经理也不现实,但对部分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来说或许好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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