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非常血腥真实的案件?
去年,杭州杀妻碎尸案曾经牵动了无数网民的神经,罪犯许某某作案手段之残忍血腥,足以让人不寒而栗。然而,比起杭州杀妻碎尸案更让人毛骨悚然是:2015年浙江嘉兴杀妻蒸尸案。
犯罪嫌疑人邵某案发时43岁,与妻子陆女士结婚6年,并育有一子俗话说天山下雨地下流,两口子吵架不记仇,夫妻在一个屋檐下生活,难免磕磕碰碰。陆女士是那种刀子嘴豆腐心的女人,常为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指责邵某 。做为丈夫的邵某本应虚怀若谷,忍一忍让一让就过去了,但是邵某心胸狭隘,对陆女士是寸步不让。俩人从当初嘴上争吵,逐渐演变为大打出手,夫妻间的矛盾变得日益加深。
2015年春节刚过,陆女士的家人发现她突然失联了。陆女士的哥哥姐姐便去询问邵某:妹妹去哪里了。邵某若无其事说,陆女士去广州打工了。家人听后觉得有些奇怪,妹妹怎么会不辞而别!但当时家人并没有往坏处想。2015年4月4日,陆女士的姐姐忽然收到妹妹手机发来的短信,说自己在广州打工。按理说,家人收到陆女士的短信应该把心放在肚子里了。但陆女士姐姐反而有一种不祥的预感,因为自己不会发短信,妹妹这么多年只给自己打电话,从未发过什么短信。更蹊跷的是:回拨电话时,妹妹的手机已关机。陆女士的哥哥也觉得这条短信漏洞百出,其中两个简单的错别字尤其让人怀疑,做为上过高中的妹妹,是不可能犯如此低级的错误!再联想到妹妹和妹夫平时势同水火的关系,妹妹该不是出现什么意外吧。
姐弟俩越想越觉得不对劲,遂于当晚向嘉兴警方报案。4月11日,警方找到邵某,追问陆女士下落。邵某故伎重演,拿来陆女士给自己发的短信给警方看。邵某玩的雕虫小技岂能蒙蔽警方的火眼金睛!经过警方调查,这封短信不是发自广州,而是来自嘉兴,也就是说陆女士根本没有去过广州,邵某是在说谎。
两天后,邵某被传唤。在警方强大的攻势面前,邵某的心理防线彻底崩溃了,他交代陆女士已被自己杀死分尸,短信是自己用陆女士的手机发的。
原来,2015年2月22日晚上,邵某又因生活琐事与陆女士发生激烈的吵打,5岁的儿子在一旁哭喊着“不要打了”,俩人并没有因此罢手,而是把孩子领到隔壁房间看动画片。然后,回来继续争吵,双方是针尖对麦芒,互不相让。气急败坏的邵某凶相毕露,用手掐住陆女士的脖子,将其活活掐死,而后把尸体拖入卫生间,待儿子睡下,便拿出菜刀、绞肉机等作案工具,残忍对自己相处6年的妻子进行分尸碎尸,并连夜用高压锅蒸煮尸体碎肉。接下来的几天,丧心病狂的邵某分多次将尸骨、碎肉抛弃到抛弃河道中。
为了掩盖自己的罪行,逃避法律的严惩,狡猾的邵某就用陆女士手机給她家人发短信,造成陆女士还活着的假象……殊不知,聪明反被聪明误,正是一则短信引起陆女士家人的怀疑,最终在嘉兴警方的不懈努力下,使凶残的邵某原形毕露,等待他必是法律的严惩。正所谓善恶终有报,天道好轮回。不信抬头看,苍天饶过谁!
《红楼梦》中贾宝玉那么爱林黛玉,为什么还要与袭人发生关系?
《红楼梦》中宝玉初次尝试男女之事,便是和自己的贴身丫鬟袭人,这种事情在当时的社会制度下,算是很平常的事情,楼主能有这种疑问,一定是用现代人情感来思考这个问题,的确按照今天的标准,发生这种事情,就是对爱情的不忠诚,宝玉就是“渣男”。
但是,请大家冷静一下,当时的可是封建社会,这是一个基本前提,所以咱们就从当时的“丫鬟制度”,聊一聊宝玉“出轨”这件事情。
在封建社会,一般丫鬟都来自穷苦人家,很多人为了生计,被迫把女儿卖给像“贾府”这样的大户人家,从此开始“做牛做马”的一生,没有人权,身份低微,几乎等同于“奴隶”。
而且,就算是做丫鬟,也是分等级的,在贾府中,不同等级的丫鬟,伺候不同等级的主人,以《红楼梦》为例,级别最高的是一级丫鬟,侍奉贾母、王夫人等。其次是二等大丫鬟,专门为小主人服务,如贾宝玉房里的晴雯、麝月等丫鬟。接下来就是无名的小丫鬟。
而袭人比较特殊,她一开始是跟着贾母,后来被“赏”给了宝玉,也算是贾母对宝玉的溺爱吧。
所以总体来看,袭人在贾府中属于一级丫鬟,地位还是蛮高的,但是地位再高,也是丫鬟,在贾府人的面前,永远是一个“奴隶”。
刚才上面分析得出,丫鬟的地位是非常之低的,她们一般没有选择自己人生的权利,完全看自己的主人是怎样对她们,当然也不是说,完全没有自由,你可以偷偷跑出去,可以选择不做丫鬟,但是你能跑到那里?就算跑出去了,你又能做什么?
要知道,她们来做丫鬟,本质上就是为了混口饭吃,要是她们能在外面生存,也不会来做丫鬟,而且就算像袭人的这样的丫鬟,在外面也可以混口饭吃,但是远远不如贾家这颗大树靠谱,日子也未必比贾家好过。
而且当时的思想讲究“忠诚”,一旦成为了贾家的丫鬟,就要做到“人家让你干什么,你就干什么”,和“君让臣死臣必须死”一样,这就是封建社会的大环境。
用今天人的眼光来看,这些就是“愚忠”,但是在当时的社会,这就是正统。
通过上面两点的解释,大家基本明白了袭人是一个怎样的角色,她的身份和地位,说实话,对贾府的人来说,真的低微如尘埃,尽管贾母喜欢她,宝玉也喜欢她,似乎她和小主人可以正常的“打情骂哨”,但是这些都是人情,人情终究是抵不过制度的。
大家可以从《红楼梦》中贾赦这个人物就看出来了,这个人十分好色,身边的丫鬟几乎不会放过,而从来没有人出来指责他这种行为。
因为在当时的制度下,丫鬟可不是简简单单干完活就行了,她们里里外外都是主人的,所以哪怕主人要求她们行房,也是不可以拒绝的,其实根本就不用要求,只要主人有需要,想干什么就可以干什么,没有人会同情一个丫鬟,更加不可能有人因为一个丫鬟破坏制度,更加不可思议的是,能得到主人的“临幸”,或许是丫鬟“上升”的唯一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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