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应用股权设计进行税务筹划?
有限责任公司的利润如果要给个人股东分红,在利润已经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基础上,股东还需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相当于利润中将近一半上交给国家,这个比例并不低,所以,虽然国家各口径一次次鼓励公司分红,但私企老板还是宁愿找各种招数从公司里把钱套出来。问题是,新的税法规定又堵死了一条路:其他应收款里的股东个人借款,如果纳税年度终了没有偿还,又未用于生产经营的,视同像个人投资者的分红处理,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这样一来,一直挂其他应收款不可行了。
当然企业还可以将不要开票的收入体现在内账上,然后直接进小金库转老板,典型的两套账做法;或者购买发票给老板报销。但是,随企业规模扩大,这样操作的税务风险会日益增加,一旦被税务局查到轻则罚款,重则就坐牢了。新三板推出后,很多公司筹划上市,最先面临的问题就是财务系统的规范,这些历史遗留问题总是需要处理干净才可以。
如果有合法合规的途径可以减少税赋支出,无疑是老板钟爱的,美其名曰税务筹划。具体做法有很多,但因为最近频繁地遇到组织架构问题,只顺便梳理几个与公司股权架构设计有关的税务知识点。
我们知道,常说的公司可以区分为有限公司和无限公司,顾名思义,有限公司承担有限的债务偿还责任,无限公司需要承担无限的债务偿还责任,简单说有限责任公司破产了就算完,投资者个人的财产不会被强制要求偿还公司债务,除非一开始就公司不分,而后者则不然。两者之间另一个重大的区别是,有限责任公司分红涉及个人所得税,而无限责任公司不涉及,所谓公司的就是你的你的就是公司的。
另一个关于利润分配的政策是,公司间的分红不涉及个人所得税,比如A公司投资B公司,B公司的利润分配给A公司,是没有额外的税赋的。这一点常常用在公司的股权结构设计上。
还有一点是关于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区别,从税务筹划角度,除了流转税,分公司企业所得税是与母公司合并缴纳,如果分公司是亏损可以冲抵母公司所得税,如果分公司盈利可以借用母公司亏损,而子公司则是独立的法人实体,可以享受区域性的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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