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是什么?
安全生产管理的“一岗双责”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机关党员干部履行本职岗位应有的管理职责的同时还要对社会安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简介:“一岗”就是一个领导干部的职务所对应的岗位;“双责”就是一个领导干部既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具体业务工作负责,又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责;也就是一个单位的领导干部应当对这个单位的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负双重责任。
意义:“一岗双责”指既要抓好分管的业务工作,又要以同等的注意力抓好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把反腐倡廉、案件防范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规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同问责,真正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始终保持应有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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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院党政一把手、分管副书记副院长、职能科负责人、业务科室主任及护士长是本单位抓好医德医风的第一责任人,按照与医院签订的行风建设责任书的要求,要一手抓医院(科室 )的业务管理,一手抓医德医风建设,在医德医风建设中发挥表率作用。
(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把业务管理工作与医德医风工作紧密结合,做到一起研究部署,一起督促检查,一起考核落实。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3)严格按照医院科室职业道德建设评分方法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科室及个人的奖罚直接挂钩。对工作中发现、反映出的问题列入个人及科室的医德档案,认真处理,并研究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方法。
(4)对发生的不正之风行为要认真调查,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省、州、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严肃实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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